车祸发生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3 16:46) 点击:207 |
朋友于月前发生一起车祸,事故发生时是在一个雨天,当时下班回家,由其对象驾驶一辆摩托车直行,这时一女司机驾一辆自动档汽车在黄灯时转弯将朋友撞倒,致使我朋友一脚拇指截肢,怀孕四个月的胎儿也随之引产。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关于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,你可以提供你受到精神损害的依据等,向法院提出,要求法院酌情判决。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。一般不会超过五万元。可以,具体要看司法伤残等级鉴定结果,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,律师费法院也会支持的。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损害赔偿。之外,尚有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鉴定费、律师费、交通费、被抚养人生活费等。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。一般不会超过五万元。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,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做了规定,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。侵害身体权,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,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。对此,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,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,是最好的选择。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, 无论是否造成残疾,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。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, 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。 因此,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,受害人之父母、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,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,以资慰抚。 请求权人的范围,以死者死亡时为限,包括胎儿在内。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,一般也包括在内。 上述三种情况,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由权利人专有行使,均为专属权利。前两种的直接受害人为权利人,明文规定不得让与或继承;后一种侵害生命权的抚慰金请求权人,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,因而没有必要加以规定。上述三种抚慰金请求权均为专属其请求权人自身所行使,原则上都不得让与或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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